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风考纪的通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端正考风考纪,树立良好学风,经研究,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方面

各二级学院应要求全体班主任在期末考试前举行“正考风、树学风”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的《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的考试违纪者处理办法等考试相关规定,强调考风考纪,做到考纪意识入脑入心。强调考试违纪作弊后给学生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告诫学生不要抱任何幻想和侥幸心理,做到不想、不敢、不能。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处理必严,惩防并举。做好班会记录,组织学生签订学生考试自律承诺书(附件1)。

特别提醒:

1.考生必须携带已盖当前学年学期注册章的学生证参加考试(含随堂考试),否则监考教师有权让其离开试场。若有学生遗失学生证,请通知学生先通过线上进行申请,待申请通过后于工作日14:30-16:50到教务处教务科补办,以免延误考试。已结业参加重修的学生可以请学生所在学院开具学生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2.除有特殊要求的考试外,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律不得携带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3.考生带入考场的物品除了文具、学生证以外,都应放至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

4.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小时后,允许学生交卷离场(任课教师特有通知的课程除外)。交卷考生应尽快离开考场,不得喧哗,以免影响其他考生的考试。

二、教师方面

1.各二级学院应在考前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并做好会议记录,强化监考教师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严守考试纪律,确保期末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监考教师应根据监考安排按时到岗监考,不可临时替换他人代为监考。若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各二级学院做好备案工作。

3.监考教师应做到:

(1)提前查看监考科目和时间(一般以考试周之前三天的教务系统记录为准),至少在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或二级学院指定位置领取试卷及《考生座位表》,两位老师均应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清点试卷份数,组织考生入场时应提前查验学生的学生证(若无无当前学年学期的注册章的,记录在考生座位表下的考场情况说明里)。发现学生未带学生证的,赶紧让其取学生证或到教学办开证明。认真执行监考任务,确保考试井然有序。

(2)考试前,监考人员必须对试场进行清场并板书以下规定内容: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提醒:请将考试必需用品以外的其它物品放在监考老师指定位置,考试期间一旦发现课桌上或抽屉中有规定以外的物品,一律作违纪处理。

(3)监考教师在进行座位安排时,应做到隔位安排。同一个教室同时有两门不同课程的考试时,应保证学生隔开就座。

(4)考生入场后,请让考生在考场考生座位表上签名。如有名单以外的考生来参加考试,请先让考生确认考试科目及场地无误后再让其参加考试,应在签名单上加上考生姓名和学号(或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签字。学生迟到15分钟以上的,无法参加考试;开考1小时后,考生方能交卷并离开考场。

(5)监考教师在发放试卷前,须检查考生桌面和抽屉内是否有考试必须用品以外的其它物品,如有发现,须督促考生存放至监考教师指定位置。重点提醒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律不得将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带至座位。

(6)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7)若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监考教师应立即予以制止,做好违规取证工作,填写《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告知单》(附件2),并将学生违纪情况填写在《考生座位表》中的“考场情况说明”栏,及时报送至开课部门教学办。如发现学生作弊不制止、不报告,以失职论处,学院视情节给予处分。

(8)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玩手机、阅读书报、吸烟、交谈等与监考无关的活动。两位监考老师要做到一前一后、一静一动,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两位老师都坐着监考。

(9)监考教师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学生注意;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要立即收卷,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

(10)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如实填写《考生座位表》中的“考场情况说明”并在空白处签名,清点试卷无误后,将试卷与《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单》、座位表一起交给开课部门。

(11)监考教师处理问题有困难时,应及时向教务处或二级学院领导汇报。

三、巡考方面

教务处、教育督导处将协同进行巡考,并将《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期末考试巡考记录单》反馈至教务处。二级学院做好各学院期末考试巡考工作。

附件:1.学生考试自律承诺书

          2.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告知单

          3.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期末考试巡考记录表


教务处      

2026年6月10日